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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權力 可基於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

特區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職工會的規管制度,計劃4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今日(19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職工會的規管制度,計劃4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據文件公布,修例將賦權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拒絕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申請,並建議加強登記局局長規管及調查職工會的法定權力。

當局表示,為保障職工會免受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的不良影響,並防止別有用心的被定罪人士藉成立新職工會進行非法或違規活動,建議被訂明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的人士,自其被定罪當日起不得在任何已登記職工會任職為職員或作為申請任何新職工會登記的發起人。

當局修例建議提出多項規管,包括:防範境外勢力/境外組織不當的干預,規定職工會在接受境外勢力提供的資金前須向登記局局長申報,說明資金來源及用途等,經批准後方可接受,並且就相關資金要保存獨立及詳細賬目,以及定期向登記局局長申報有關賬目。同時,禁止相關資金用於本地選舉,包括區議會、立法會、選舉委員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等。

此外,修例建議涵蓋規管職工會與境外組織聯結,禁止職工會屬或成為任何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的成員。對於,針對職工會職員出任境外組織幹事,修例指出如職工會已依法屬或成為外國相關組織或其他境外組織的成員,該職工會的職員可作為已聯結組織的幹事,但出任幹事後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登記局局長;但若涉及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則禁止職工會職員出任幹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除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修訂建議將完善職工會的規管制度,促進職工會的健康發展,並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期望立法會支持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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