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啟德體育園將於3月1日開幕,售價10元的開幕典禮門票上周五(21日)開售約半小時已售罄,隨即網上出現高價黃牛飛。警方經調查後,昨日(24日)拘捕1男2女,涉嫌售賣開幕禮假門票,其中兩名被捕人聲稱出售的開幕禮門票電子換領券根本不存在。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黃奕隆、署理總督察劉啟彥及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體育專員蔡健斌簡報案情。黃奕隆表示,警方在2月21日接報,有不法分子在網上平台,聲稱出售3月1日啟德體育園開幕典禮門票,定價遠高於原價。

警方東九龍總區科投及財富罪案組經調查後,鎖定3名涉案賣家,於2月24日晚上展開代號「刃風」的行動,以涉嫌企圖詐騙拘捕1男2女疑犯,年齡介乎16至33歲,分別報稱學生和化妝師,涉嫌於2月21至22日期間,在網上以每張港幣100至2,000元的定價,出售假的啟德體育園開幕典禮門票。被捕人均已獲准保釋,須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黃奕隆表示,今次成功拘捕騙徒,有賴具名出售門票的制度,讓警方在搜證時,可獲得更多資訊以作行動。
蔡健斌表示,啟德體育園開幕典禮門票的電子換領券屬具名,換作實體票時要核對兌換者身份,若與電子換領券不相同,將不可換取實體入場門票。但市民兌換實體票後可轉贈予家人使用,故觀眾持實體票入場時,毋須再核對姓名。不過,他強調,市民不可將實體票以高於原價出售,否則有可能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條款。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輕視炒黃牛帶來的法律後果,並指出向黃牛黨購票的交易風險非常大,過往已有很多案例,是市民付款後未能取得門票,故提醒市民切勿向黃牛黨購票,以免蒙受損失。
警方表示,在具名登記下,以高於原價出售門票,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亦可能違反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對未獲授權而售賣門票的限制,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罰款2,000元。另外,若有人假扮賣家、先收款後出售根本不存在的門票或假門票,有可能觸犯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點新聞記者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