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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亂過馬路的背後

文/興銀

警方由3月24日開始,在全港各區展開不定時、不定點的大型嚴厲執法行動,打擊不小心駕駛、超速駕駛和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沒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等違規事項。便衣警員在全港多區捉亂過馬路、闖紅燈以及不依照行人過路處過馬路而是橫穿馬路等違規行為。據點新聞等媒體報道,意外的是,多名長者闖紅燈、甚至打斜過馬路,被便衣警員當場截停。

在港島西灣河,有一名自稱領綜援的老翁,因為打斜過馬路被罰。他辯稱不知道不可以打斜過,「老人家唔知嘛!」並聲稱無錢交罰款,只好坐監。當然,針對長者的執法行動,警方會人性化處理,不過事件背後暴露出的不少長者違規過馬路的現象值得重視。

首先,包括長者在內的所有市民和遊客都不可以亂過馬路,這不僅是遵守交通規則,更是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考慮,避免釀成致命交通意外。尤其是長者,由於行動能力相對受限,亂過馬路時,在面對突發或危急情況時需要更長的反應時間,甚至來不及反應,極易釀成交通意外。

數據顯示,今年首季有7名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其中6人為年滿65歲的長者,當中5人涉及亂過馬路。亂過馬路帶來的危害,由此可見一斑。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規定,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若無合理辯解違反規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點新聞記者在多個路口實地觀察時發現,有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橫過馬路、「攝車罅」或在大型車輛盲點走出馬路等,極易釀成交通意外。更有市民會跨越數條行車線,甚至攀過護欄或穿越路面的中央分隔胡亂過馬路,可謂險象環生。警方打擊亂過馬路的執法行動,絕對不是為「追票」,而是希望提高市民大眾的守法和道路安全意識。

罰款2000元,這個罰金對基層市民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額,亦可以產生一定的阻嚇力。這個和港鐵打擊「逃票黨」最高罰款為5000元的目的一樣,只是為了讓市民能夠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市民大眾的守法意識。偏偏有人要指責罰金過重、不體諒基層民眾的疾苦,這顯然是本末倒置、顛倒黑白。眾所周知,如果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不僅不會被罰一分錢,亦能給自己的生命安全多一分保障。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如果有長者胡亂過馬路最終釀成交通意外、本人受傷的情況,他還會覺得2000元的罰金重嗎?他下次還會輕易胡亂過馬路嗎?

如今亂過馬路罰款2000元,只要嚴格執行,市民立刻就會「有反應」,效果可能比一直以來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更好。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本港道路眾多,行人過路處亦非常多,依照警方目前的人手,如何加強執法行動也是一個問題,唯有警員不定時、不定點嚴厲執法,才能產生較好的效果。

還有夜間執法的問題,筆者多次在夜間見到有行人橫穿馬路,甚至有行人胡亂過馬路前先看看道路兩側有沒有疑似便衣警員的人,可謂是「想方設法」胡亂過馬路,如何加強對這類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也是警方需要考慮的。

香港是法治社會,在法律和交通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在TVB電視劇《反黑英雄》中有一段,由傅嘉莉飾演的家庭主婦帶着三個子女闖紅燈,正好被便衣警員截停,當警員要向4人開罰單、每人2000元時,傅嘉莉偶遇由張頴康飾演的警員老公,並向老公求助,老公亦愛莫能助,表示要接受罰款。因為按照香港法律,警員老公亦不可以替自己的家人求情,否則隨時可能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還是那句話,生命安全不能當兒戲。在香港,行人過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就可能是用2000元上一堂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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