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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是機場|區議員都有仔細分工 個案數量並非絕對指標

文/稀思路

喺社區服務嘅圈子,有時會聽到好多形形色色嘅故事,筆者身邊有啲議員朋友,曾係地區直選區議員,明明喺新界某區服務,但可能因為「個案越接越多」,有咗名氣,試過有人喺離島出嚟,專登去到佢嘅議員辦事處求助。但係,求助個案多與少,唔一定完全反映服務同工作質素,尤其喺新地區治理制度下,其實唔同嘅區議員,都有唔同嘅分工或專長;最近,新一屆區議會上任首年嘅工作報告已經公開,有人比較關注議員嘅「個案數量」,筆者想講,單純以個案多少去衡量服務,其實未必完全對標,因為一啲區議員嘅功能,係會因應身份以至辦事處特色而有所不同。

傳媒報道相關事件,最簡單方法,係去某幾個區議會,睇下邊個「個案多」,邊個「個案少」,然後計計數,形成一個「統計」或印象,呢個可能做嘢多,嗰個可能做嘢少;筆者唔會去批評或質疑內容,但就想分享自己喺社區圈子嘅所見所聞,為讀者解解惑。

喺新嘅地區治理制度下,議員有直選,有間選,亦有委任,個案多少,其實同本身出身有好大關係,例如,地區直選嘅區議員,佢哋由本身服務嘅小選區,變成一個較大嘅選區,服務對象可以十萬人計算,而且喺選舉前、選舉期間,其實本身已經接觸過唔少市民,表明係直接服務佢哋嘅,所以選舉過後,唔少市民都傾向於搵佢哋查詢、求助,變相個案以至查詢都會更多,係比較自然嘅事。

咁一啲委任或其他方式出任區議員嘅人,個案少啲係咪做嘢少啲?筆者認為唔係,一啲委任形式出任議員嘅人,其實部分人功能同直選都未必一樣,直選議員較多面對市民,而委任等議員,好多時喺社區有唔同身份,例如本身係校長嘅,一定會喺社區較專注於一般教育同愛國教育等事務;本身係專業人士嘅,喺社區以至區議會,就可以發揮佢哋嘅專業功能,以專業人士身份為法律、工程等提供專業意見。呢種情況雖然同立法會唔一樣,但如果喺立法會用一個地區直選議員同選委界別以創科為專長嘅議員作比較,恐怕亦未必完全合適。

筆者仲留意到,外界關心點解議員嘅工作報告唔係放上網,而係要人到區議會查閱,如果按照之前各界查議員辦事處資料等內容,筆者冇記錯的話,都係要親自去睇去查,唔可以影相等等,呢個做法亦係政府一貫嘅處理方式。有一點筆者認為可以加強嘅,就係如果唔同嘅區議員不論選舉方式都想見多啲市民,筆者同意政府優化方案,例如鼓勵議員們多喺社區設立流動服務站、會客室等等,令唔同嘅區議員,都有更多機會接觸市民,如係專業人士,甚至可以直接向市民提供專業意見,將社區服務嘅效能最大化。

之前,筆者同一啲服務私樓區甚至豪宅區嘅社區服務者傾偈,佢哋都有個難處,就係基本上好難透過街站等方式接觸到居民,甚至有時擺街站,但部分居民直接駕車離開社區,想傾兩句都難。公屋居屋區嘅議員,接到嘅個案求助,可能係私樓區嘅幾倍;而本身喺社區有其他角色嘅區議員,做嘅同直選議員又唔一樣,數字有時可以話畀公眾聽一啲嘢;但係有啲工作,未必完全可以用數字去衡量,筆者睇到一點,就係政府要求區議員更好地履職,區議員又要認真地提交報告,對於政府以至區議員嘅做法,可以多鼓勵、多支持,新制度嘅優點,可以鼓勵議員們做好啲,社區亦會變得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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