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警方3月24日起嚴打交通違例行動,包括不專注駕駛及行人亂過馬路等。近日有港男在社交平台發布了1段影片,指在旺角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十字路口,多名行人因於綠燈「閃爍」時過馬路,被警察截停並罰款2,000元。
影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質疑表示,「其實綠燈閃緊又未正式轉紅,即係仲喺合法範圍內,點解唔過得?」。大批網民反駁指,「綠公仔閃緊都不能過,這是很多年的法例,很多人都已經忘記」、「綠公仔閃緊已經唔可以過,除非你踏出之際先開始閃,但都要預到底你係行唔行到去對面」、「明知捉人都照行,那就沒辦法了」、「呢個位咁熱門仲膽亂嚟?」、「貪一時之快!銀紙跌得快!」。亦有網民擔心,「有啲燈一開始綠公仔就會閃咁點算?係咪過唔到?」。有網民建議,「如果真有這樣的問題燈,其實可以記錄位置,報回警察交通部,或者機電工程署檢查和維修」。
根據運輸處網頁,交通燈「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橫過馬路。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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