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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媽借書罰款逾期12年未繳 曬賬單自嘲「贏咗99%香港人」

港媽曬罰款賬單。(threads圖片)

【點新聞報道】一名港媽近日在Threads分享自己的還書經歷,指她在12年前發現家中有一本逾期未還的圖書館書籍,當時只是隨手投入還書箱,卻未繳納逾期罰款。直到今年4月16日,當她再次前往圖書館借書時,系統竟跳出「需補繳99元罰款」的提示,才發現自己竟還有逾期罰款未交。

港媽在社交平台幽默發文:「公共圖書館逾期圖書12年先還錢,今次真係贏咗99%香港人」,並附上罰款賬單。照片中顯示的繳費收據日期為2025年4月16日,金額為99元。她解釋,這個數字低於130元的罰款上限,是因為當年只是隨手丟進還書箱「求其放落去」,並未正式辦理還書手續。

「12年前還咗書但無俾罰款」,港媽描述道,並強調「大家唔好學」,笑言「唔可以畀個女學阿媽啲衰嘢」。不過,她也質疑圖書館的追款機制過於被動,表示只要你不來借書,他們似乎永遠不會追討這筆錢「一日唔借書,一日都唔會追佢還錢」。

該經歷引起網民熱議,有人疑惑「呢12年可唔可以出入境?」,港媽則回應指:「又無事喎,可以去旅行」。也有網民稱讚對方「有借有還大丈夫」,港媽坦言,「唔可以俾個女學呀媽啲衰嘢囉」。

有網民分享類似經歷,指圖書館職員做事十分認真,即使小額金錢也會認真對待,「我試過差圖書館幾蚊,佢去小額錢債告我……最後上庭連手續費好似五六百」、「我試過過咗期掉入還書箱,唔知幾耐之後,係寄咗張$1.5嘅繳費通知嚟我家」。

根據香港公共圖書館網頁資料,若逾期歸還圖書館資料,每項成人圖書館資料/資料附件每天1.5元,最高罰款額130元;每項青少年圖書館或兒童圖書館資料/資料附件每天0.5元,最高罰款額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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