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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剛決定逮捕

【點新聞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李剛出生於1965年7月,四川大邑人,曾任四川省副省長,雲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等職。2024年9月,官方通報李剛被查。

經查,李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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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李剛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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