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4月23日,重慶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被「雙開」,甘肅省政府原副省長趙金雲被開除公職,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效廉被開除黨籍,中國建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章更生被開除黨籍。
陸克華被「雙開」 被批搞「低級紅」「高級黑」 長期痴迷賭博貪慾膨脹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低級紅」「高級黑」,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借用車輛並接受司機人員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長期痴迷賭博;貪慾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闆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陸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陸克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甘肅省政府原副省長趙金雲被開除公職 被批大搞家庭式腐敗
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對甘肅省政府原副省長趙金雲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趙金雲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家庭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金雲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張效廉被開除黨籍 被批官迷心竅、利令智昏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效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效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利令智昏,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效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效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章更生被開除黨籍 被批靠貸吃貸、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章更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章更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旅遊活動安排和宴請,公款吃喝;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靠貸吃貸,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銀行授信、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章更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章更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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