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為進一步降低吸煙率、保障公眾健康,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5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實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條例草案》將於4月30日(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條例草案》提出多項控煙措施,列明自明年1月起,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的劃定範圍、輪候進入電影院、醫院、公眾遊樂場地、體育場等地方吸煙。當中指出「輪候」的字眼,代表兩人或以上排隊等候的情況。違者罰款由1500元倍增至3000元。明年4月30日起,禁止於公眾場所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即電子煙等。

政府提出,將幼兒中心、醫院、衞生署診所或健康中心和院舍的出入口3米範圍內,劃為禁止吸煙區;政府亦會加重私煙罰則、提高未完稅煙所涉罪行的刑罰,並落實完稅煙識別標籤制度。規定若任何人攜帶多於19支免稅煙入境,定額罰款由2000元,增至5000元。
香港現時吸煙率為9.1%,約有58萬煙民,煙草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82億元。此次控煙草案的制定,旨在進一步減少煙草使用、降低二手煙危害,並保障公眾健康。政策制定過程中,特區政府充分吸納了公眾諮詢結果,超過90%的市民支持進一步降低吸煙率。

短期措施:強化執法、提升罰則、擴大禁煙區
1.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
為打擊私煙走私,草案提出建立煙草完稅標籤制度,要求進口商和本地生產商在零售封包上附貼有效完稅標籤,並利用科技手段識別真偽及追蹤溯源。該制度將於2025年第三季推出先導計劃,最快於2026年第四季進入第一階段,2027年第二季全面實施。
2.提高未完稅煙草罰則
草案將未完稅煙草罪行的最高罰則提升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並將相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允許凍結犯罪資產。同時,對未申報罪行的罰款從2000元提高至5000元,以嚴厲打擊非法煙草活動。
3.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
自2022年禁止進口、製造及售賣另類煙後,草案將於2026年4月30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如煙彈、加熱煙支),並引入3000元定額罰款。下一步將視情況擴大禁令至所有場所,並禁止管有電子煙機和加熱煙機。該措施亦與打擊「太空油」毒品有協同效應。
4.全煙害警示包裝
傳統吸煙產品包裝將統一設計,僅允許使用指定顏色,並限制或禁止展示品牌圖像、顏色或促銷信息,以減弱煙草產品的推廣效果。該措施將於條例草案通過後提交附屬法例,生效時間將配合完稅煙標籤制度。


5.禁止排隊吸煙
草案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在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作出吸煙行為。此外,草案亦禁止進入有較高人流量或易出現人龍的指定處所(如醫院、學校、體育場館、西九文化區、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等)時,或兩人或以上在指定處所範圍(包括室外)輪候,或身處輪候隊伍準備進入指定處所吸煙,違者可被處以定額罰款,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6.擴大法定禁煙區
草案擬將禁煙區擴大至指定處所(如學校、醫院)出入口3米範圍,並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訂立大範圍禁煙區。同時,吸煙罪行定額罰款將從1500元提高至3000元,並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7.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吸煙產品
草案進一步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包括傳統煙和另類煙),並對提供另類煙者處以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對少量傳統吸煙產品(如不多於19支)的個案,將以3000元定額罰款處理,並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8.禁止加味傳統吸煙產品
為防止煙草商以加味劑吸引年輕人,草案禁止在傳統吸煙產品如水煙、雪茄中加入味道(如薄荷或水果味),並引入證書制度,要求供應商證明其產品不含指明添加劑。該措施將於2027年第二季起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禁止含有除薄荷味外指明添加劑的傳統吸煙產品)預計約於2027年第二季實施;第二階段(擴展至蓮荷味傳統吸煙產品)視乎證明書制度的成效及社會吸煙情況的改變。


中期措施:限制展示、加強零售管控、劃定大範圍禁煙區
中期措施將在短期措施成效顯現後推出,包括限制傳統吸煙產品在零售點的展示,加強對零售商的銷售限制,禁止邊行走邊吸煙,並按地區情況劃定大範圍禁煙區。此外,還將對縱容違例吸煙的場所管理人施加法律責任。
長期措施:探索禁售傳統煙、引入煙草稅調整機制
長期措施將視短、中期措施成效而定,包括禁止向特定日期後出生的人士售賣傳統吸煙產品,引入煙草稅調整機制,並限制傳統吸煙產品的規格(如標準化煙支直徑)。
香港特區政府此次推出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從需求管控、產品規範、公共環境保障及戒煙服務四個方向入手,計劃分階段實施一系列短、中、長期措施,為香港打造更健康的無煙環境。
林順潮:支持長遠打造「無煙香港」
立法會議員林順潮表示支持相關政策,亦支持長遠打造「無煙香港」。他提到,自2022年4月30日起,政府已禁止任何人進口、推廣、生產、銷售或為商業目的持有另類煙產品,包括相關的器材、零件、配件及煙彈或煙油。禁令生效後,香港市面上已無法合法購買此類產品。
不過,現行法例並未禁止私人持有或使用。與電子煙息息相關的「太空油」毒品在青少年之間迅速傳播,其流行與電子煙的設計和誤導性宣傳密不可分。不法分子更會在煙油中摻雜如大麻、可卡因等毒品,令電子煙搖身一變成為毒品的吸食工具,逐漸成為青少年初次接觸毒品的途徑之一,甚至在校園中出現蔓延跡象。媒體亦不時報道青少年吸食「太空油」後神志不清的情況,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林順潮指出,與傳統毒品不同,電子煙無需事前準備,吸食時亦難以被察覺。即使在公共場所使用,旁人亦難以辨認其是否涉及毒品,加上二手煙的潛在危害,對公共衞生和執法構成挑戰。因此,他支持修訂條例中有關禁止在公共場所持有或使用另類煙產品的條文,包括將在公眾地點持有此類物質或吸食行為視作違規行為。
對於禁止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吸煙及擴大法定禁煙區,林順潮同樣表示支持。同時希望政府可以重新考慮對「吸煙火車頭」作出規管,明白到在執法方面會有一定困難,但在公眾諮詢有85%受訪市民支持禁止「吸煙火車頭」行為,這方面市民是支持的,加入規管後至少可以起阻嚇及公眾教育的作用。同時,有不少行人天橋因圍封程度少於總面積的百分之50,未達公眾地方室內區域的要求定義,不屬於禁煙區,希望可以研究將有蓋行人天橋直接劃分做法定禁煙區。
(點新聞記者鄭洢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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