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廖振新今日(25日)表示,建議將違例泊車定額罰款上調25%,其他19項違例事項罰款上調50%;停車收費錶收費建議由每15分鐘2元,調整至每15分鐘4元;亦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牌照費的收費架構。
廖振新表示,違例泊車和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自1994年,即31年以來維持不變。然而通脹已上升超過70%,罰款額的阻嚇力或有所抵銷,部分交通罪行仍有上升或居高不下的趨勢。今年第一季的交通意外中,致命交通意外宗數和死亡人數均比去年大幅上升四成。
廖振新提到,香港有關的定額罰款水平遠較多個海外地區為低,以違例泊車為例,新加坡、倫敦和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罰款水平最高達香港水平的10倍。因此,就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建議違例泊車上調25%,其他19項違例事項上調50%。
他續指,停車收費錶收費方面,現時每15分鐘2元,由於31年以來沒有調整,建議調整至每15分鐘4元,以確保咪錶停車位加快流轉。
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方面,廖振新指,目前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按照車輛淨重收費,而電動車在淨重大致相若的情況下,性能不斷提升,此收費方式已不再合適,現時香港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與燃油私家車的牌照費之間相差約六倍。
因此,當局認為需調整電動私家車牌照費的收費架構,按額定功率向電動私家車徵收牌費。參考燃油私家車的牌照費結構,建議把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按額定功率分為五個層級,收費建議訂立在低於燃油私家車的水平。調整將會分三年逐步增加,但會一次過在修例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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