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25日)表示,立法會正着手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進一步完善議員監察制度,包括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和工作表現要求,目標在下一屆立法會實施。
立法會議員、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梁美芬表示,香港的立法會作為管治團隊的一部分,必須意識到自身的歷史角色和任務,努力為民請命,並高效協助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新的行為守則不僅是對過去的總結,還為新任議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他們在履行職責時遵循更高的標準。她認為,此次守則修訂只是更詳細地規範行為的最低要求,作為公眾的榜樣,議員需要善作善成,勇於擔當,除了必須遵循法律,還應追求更高的道德標準,積極參與議政,提出建設性方案,勤政愛民,成為政府與市民的橋樑。
立法會議員郭偉强表示,愛國者履職盡責是應有之義,相信加強自我監察比藉助外力監督更有成效。他指,該套守則的基本要求已是現屆議員的共識,現在只是將它記錄下來,讓社會各界一同監察。至於要求每年交工作報告,他認為是更方便了市民和媒體搜集資料,亦為議員提供平台匯報工作。作為議事規則委員會委員,他表示會嚴謹審議修改部分,讓往後的議員有規可循。
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表示,認同及支持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他認為,訂立新守則是新時代下必然要處理的課題,是完善選舉制度和「愛港者治港」下的重要改革工作,目的就是要進一步提升議會工作效率,提升議會文化和制度的高度透明度及完整問責性。他提出,立法會議員作為公權力行使者,理應較普通公務員與區議員承擔更高標準的操守要求。他亦提出建立申報、迴避、問責三位一體的自我監管體系,提升立法會議會管治和監察現代化水平,並指制度銜接層面尤為關鍵,應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現行法例形成制度緊密閉環。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透過新制定的議員守則,進一步列明立法會議員的品行和職責要求,同時提高立法會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優化立法會運作,讓立法會體現「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進取精神,藉以緊貼市民需求,以更高標準推動香港長遠發展。她認為,是次修改議事規則反映立法會與時並進,進一步肩負起建設社會、凝聚共識的使命。
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此次優化議員履職制度是立法會在新時代背景下主動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重要一步,充分體現了對國家及香港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他相信,即將制定的立法會議員守則非但不會削弱議員的發言權、監察權,反而可以讓議員在更加清晰明確的框架內履職盡責,免受不實批評的干擾,向國家和香港社會交出更令人滿意的答卷。
立法會議員嚴剛表示,完善以愛國愛港為基石的選舉制度對議員履職擔當積極有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制定新的議員守則,也是社會各界對議員的期望所在。他相信各位議員都能夠嚴格遵從守則指引,嚴以律己,接受市民監督,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參政議政,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推動特區由治及興,為市民謀取更多更大福祉。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相信,立法會新議事規則的制定,不僅是制度優化,更是立法會自我革新的決心體現,從強化議員履職能力,到深化社會各界對議會的信任,立法會新議事規則將為香港良政善治注入堅實動力。她形容新議事規則是以制度之力,確保議會緊扣國家大局、扎根本地需求,在維護憲制秩序、破解深層矛盾中發揮積極作用,讓香港穩步邁向由治及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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